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举办德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德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8日—11月21日
三、服务对象
(一)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
四、活动组织
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市内各高校具体组织实施。
五、活动内容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响应疫情形势下促就业号召,加强线上企业人才对接交流,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和直播带岗信息。各县市区要及时汇总招聘信息,搭建网络招聘专区。有条件的可视情在大型网络平台举办直播带岗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现精准对接。
(二)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举办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实现精准化招聘。举办专门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退役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及校园专场招聘会。
(三)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性,发挥国家级、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信息。同时,动员园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服务周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校园行”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送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主动延伸就业服务、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到各高校,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项目融资、跟踪扶持等服务。
(五)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同时,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介,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明确牵头单位,制定服务周活动方案,落实人员。要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家级及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参与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要突出活动的公益特性,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服务周期间,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要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等服务。
(三)规范招聘行为。服务周期间,要加强招聘活动特别是网络招聘活动的监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欺诈行为、就业歧视现象等各种问题发生。
(四)做好信息数据报送。请各县市区于11月16日前报送服务周活动汇总表(见附件1)。直播带岗信息表(见附件2)请于开展活动前3个工作日报送。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11月23日前报送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服务周总结。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加强网络招聘与现场招聘双向对接,制定完善现场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指导举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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