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文件,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申报,通过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评审,批复为化工总控工、化学检验员、药物制剂工3个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考点单位(化职鉴 [2021] 18号),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评价考点机构代码号为S000037140001。
2022年拟开展3个工种的等级评价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等级评价认定职业(工种)
化工总控工、化学检验员、药物制剂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本次评价职业为:化工总控工。
二、本次等级评价认定时间、评价职业、评价级别
评价职业 |
评价级别 |
考试日期 |
备注 |
化工总控工 |
5、4、3 |
2022年4月23日至24日 |
具体报名时间,其余职业、级别另行通知 |
2022年6月25日至26日 |
2022年10月22日至23日 |
2022年12月10日至11日 |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认定费。
申报人员需提供:1、身份证;2、以身份证号码+姓名命名的近期(6个月内)1寸白底照片电子版(文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需20k以下)和纸质1寸照片4张;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职业资格网上查询的,可不提交);4、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1);5、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个人申报需填写《技能等级评定人员登记表》(附件2);7、单位或集体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在个人报名上交材料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填报《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报名表》(附件3)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Excel电子版表格一份;8、全日制在校学生集体除填写《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外还须由报考院校统一出具《院校集体报考证明》(附件4)、《在校生名册》(附件5)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和名册须加盖院校单位公章。
四、等级评价认定职业(工种)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五、评价认定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机考方式考核,重点考核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核时间70分钟。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仿真模拟方式考核,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应用技能。考核时间80分钟。
3、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公示认定结果
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评价结果按要求上报省、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部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省市相关程序执行复议。
七、收费标准
技能等级评价认定考核收费参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制定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人次
评价职业 |
评价级别 |
知识考核 |
技能考核 |
合计 |
化工总控工、化学检验员、药物制剂工 |
五级(初级) |
100 |
180 |
280 |
四级(中级) |
100 |
230 |
330 |
三级(高级) |
100 |
280 |
380 |
二级(技师) |
100 |
410 |
510 |
一级(高级技师) |
100 |
610 |
710 |
八、其他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工作时效,及时为认定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
(二)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评价政策调整,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相关工作。
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 咨询电话:0534-2557509
附件1:工作年限承诺书
附件2:技能等级评定人员登记表
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报名表
附件4:院校集体报考证明
附件5:在校生名册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7日